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

委外摧收的行為標準

債清法-債務清理-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hatz010

電話摧收~需錄音~而且有保存時間~時間上午7點~晚10點止~不得對債務人言語恐嚇~

信函摧收~不得以明信片~不得以傳真摧收~摧收函應記載摧收人~姓名~電話~債務金額~清償方式~

外訪摧收~應配戴識別證~2人一組~要有銀行授權書~需全程錄音~時間上午7點~晚10點止嚴禁暴力 張貼字報 噴漆 導致第三人知悉債務人生活資訊~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~

法律程序摧收~在接法院通知出庭時~不得勸當事人無需出庭~以利聲請一造辨論判決~

免費志工02-28574766~0911911847~0926452530~李先生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ch21_simon_ch21_sinom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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